高调的人,做高调的事,引起的反应,往往是两个极端,而且讨厌他的人的反应,一般要比喜欢他的人来得激烈,因为看不顺眼这个人,他做什么都觉得受刺激。陈光标就是这么一个人,他的每一个公众行为,几乎都要招来争议或指责:送钱做慈善、宣布裸捐、砸车宣传环保 这些指责,是否都有道理?值得推敲、斟酌:评价的标准是什么?是个人的好恶,还是公共利益?等等。
陈光标最新的惊人之举,是今天晚上他在贵州毕节的个人演唱会,其实是一次慈善活动,不卖门票,能够“坚持”听完全场的困难群众,可以现场牵走一头羊或猪,陈光标准备了3000头猪和羊,还有多台农用拖拉机。听到这里你笑了是不是?23日,陈光标举行了彩排,就有网友说:“这歌声要想让人撑完全场也够困难的,不知台下观众能否Hold住。”演唱会还没开,有人光是读到新闻就Hold不住了。有人指责陈光标,“高调的慈善其实是一种暴力”。有人措词更准确些:“软暴力”,大概是考虑到猪和羊都是食草动物,农用拖拉机也不是坦克。
慈善赠送,是对特定人群而言,是不是暴力,一是看有没有强迫行为,二是看当事人意愿。毕节市民中,喜欢陈光标的,不要猪和羊,也会去捧场,哪怕他唱得五音不全。不喜欢也不讨厌陈光标的困难群众,觉得听他唱几首歌,能牵一只羊回来,很值,他也不会觉得有什么暴力。如果真的很讨厌,受不了他唱歌;或者觉得一只羊抵不过听他唱歌的痛苦,不去就是了,耳不听为静,何暴力之有?你可以不喜欢,但不能要求人家按你的好恶行事,否则就说人家“暴力”。我现在不需要猪和羊,否则巴不得陈光标天天在杭州办演唱会。
明星大腕开演唱会,不是“暴力”,为什么陈光标开个演唱会就是 “暴力”了?就算歌星大腕有专业水平,我也一样可以不喜欢,但我再不喜欢也没有权力说人家办演唱会是“暴力”,难道因为陈光标唱歌不专业就是另一个标准了?
我对陈光标砸车有异议,是觉得跟他自己的环保理念有矛盾,不是认为他没有权力处置自己的财产。很多纷争,是因为没有弄清楚权力边界而引起的。议论几句陈光标,倒还不至于闹出太大的事来,但是,一旦涉及实际利益,“越界”行事,往往是小事变大、大事恶化的开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