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民政部等12个部门与全国政协开会讨论养老工作进展。“以房养老”提案的办理部门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不少国家都采取了“以房养老”措施,应对人口老龄化。银监会就此也展开了专项调研。但由于我国现有的制度——房屋产权70年,“以房养老”难以推行,“而且,如果是房价上行期,“以房养老”问题不大,可如果遇到房价下行期,有可能遇到其他问题。
随着我国逐步进入老龄化社会,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成为摆在政府面前一个重要的课题。然而由于我国目前的养老体系仍不完善,还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于是,一种在国外被证明较为成熟有效的养老方式——“以房养老”模式在中国各地地悄然展开。
“年轻时贷款买房,到60岁临近退休时把房贷还清,然后把房屋抵押给银行或保险公司等机构,这些机构根据房屋的估价每月支付给老人一定费用,使其晚年衣食无忧,直至终老。”这就是“以房养老”所描绘的生活。“以房养老”将使房屋在承担居住功能的同时肩负起养老的功能,人们投资房产相当于是在为未来的养老做储备。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拥有了房产就一定能保证老有所养吗?
在中国买房子,不像在美国,买过来的房子就是私有财产,永远都神圣不可侵犯了。目前中国在住宅使用权方面存在70年的门槛,土地使用权的续期必须重新批准,重新缴纳土地出让金,否则土地使用权及其附着物,都将被政府无偿收回。也就是说,我们无法“买断”任何一间房屋。在这种情况下,怎么去大面积地推广“以房养老”模式?更何况由于中国传统观念的禁锢、政策法规的局限、商品房转让租赁市场的不成熟等因素限制,“以房养老”模式在中国的前景并不乐观。
“以房养老”时间跨度长,利率政策和利率变动对“以房养老”业务成功与否影响至深。目前,我国还未完全实现利率市场化,利率风险会更为突出。除了利率,还有更加让人忧心的问题,那就是中国的房价走势。
“以房养老”的前提是手里有房子,可在住房价格“疯涨”的当下,推行“以房养老”可就有点“火上浇油”的意味了。因为,要抵押,先有房,就会在一定程度上刺激原本已经较为膨胀的住房需求。目前,中国城镇的人均年收入也不过是万把块钱,在城里买套能住的房子最少也要四五十万。对于一个中年人来说,即使不吃不喝,到60岁也还不上贷款,60岁之后人养房都成问题,更别说房养人了。难道中国人这一辈子就注定要跟房子“卯”上了吗?而且,住房肩负养老重任后,还会加剧普通民众的“被剥削感”:前半辈子辛苦赚钱买房,后半辈子为了生活又卖房。
“以房养老”模式将养老的概念等同于给付养老金,以为让老人生活、医疗的费用有着落就解决了养老问题,这无疑夸大了赡养义务中经济扶助的成分,而忽视了儿女在赡养义务中还应履行的照顾责任。再者,“以房养老”模式只是解决了谁给付养老金的问题,但老人在哪里养老,谁来照顾他们的起居,这些困扰着中国养老的核心问题并不能因此而得到妥善解决。
之所以“以房养老”模式在国外取得了发展,是因为这些国家有非常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而中国在这方面还很薄弱。一些人对“以房养老”模式过度抬高,实则是让公民个人完全承担自己的养老保障,政府有关部门则可以推卸掉社会保障的职责,这与建设一个责任政府的理念不相符合。老龄化社会的步伐日益临近,中国未来面临着未富先老的困境。面对越来越多的老人,政府部门不能把问题全部推向社会,而忘却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郝金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