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又一个上市公司“伪高新”被监管部门查实的案例,而且也是目前公开信息中上市公司高新资格“掺假”最严重、追缴补税金额最高的案例。贝因美9月29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杭州滨江区国家税务局的通知,由于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条件,需补缴2008年、2009年税款5892.7万元。
公告称,根据《审计署关于浙江省国家税务局2009年至2010年税收征管情况的审计决定》(简称《审计决定》),审计署认定,贝因美在2008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时,前三年实际投入的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的比重仅为0.65%;且申报的发明专利与其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不直接相关。
查阅资料,贝因美此前已有东湖高新、精艺股份等上市公司披露过因监管部门查实高新资格“掺假”而需补税的情况。但以掺假程度与补税金额来衡量,贝因美为目前最严重者。当日,贝因美股价跳低1.49%开盘,盘中一路震荡下行,并创下29.00元的历史新低,最终报收于29.30元,跌幅高达5.12%。该收盘价已较其IPO发行价42.00元“破发”超过30%。更引人质疑的是,贝因美于4月12日挂牌上市,距今被曝“原形”未及半年,在已知案例中耗时最短。
记者详查《审计决定》发现,该文件与审计署于6月27日公布的《2011年第34号:国家税务局系统税收征管情况审计结果》(简称《审计结果》)相互关联。《审计结果》介绍:审计署抽查了148户高新技术企业,有9个省市的认定管理机构将17户不符合条件的企业认定为高新,导致其2009年至2010年享受减免税优惠26.65亿元。另外还称,审计结束后,审计署向各地国税部门出具了审计报告,依法下达了审计决定。记者虽未获悉《审计决定》具体于何时下发至浙江国税局,但据上述文件,理应早于《审计结果》发布的6月27日,为何贝因美9月底才公告此事?
东湖高新的案例亦可印证上述质疑。6月20日,东湖高新公告,鉴于审计署认定公司2007年不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公司已于2011年6月17日补缴税款1774.4万元及滞纳金490.27万元。
此外,贝因美现仅将补税按会计差错进行财务处理,尚未提及相关监管部门是否将对此进行处罚、公司高新技术资格是否已取消、若未取消会否对2011年复审造成影响等事项。由于高新资格可为企业带来10%的所得税减免,一旦失去,将较大程度地影响贝因美往后三年的利润水平。而随着监管部门的深度介入,预计将有更多企业被揭开“画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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