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江股份控股股东盘江煤电的减资计划可谓“一石二鸟”:一方面,实际控制人如愿加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另一方面,相关股东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权后套现将更为方便。
盘江股份今日披露,公司日前接到控股股东盘江煤电相关通知,盘江煤电已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拟履行减少其注册资本程序,并拟将其持有的盘江股份部分股权作为减资支付对价,支付给拟参与其减资的股东兖矿集团、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建设银行。
本次减资完成后,兖矿集团、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建设银行不再持有盘江煤电的股权,盘江煤电将成为盘江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目前,盘江煤电正与相关各方就该等减资对价支付事项的履行进行进一步协商。上述盘江股份作为减资对价支付的事项须待国资委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另外,盘江煤电本次减资程序完成后,盘江股份的实际控制人预计不会发生变化,仍为盘江集团。
资料显示,盘江煤电是根据国家债转股政策经贵州省经贸委批准于2002年11月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盘江集团以14.27亿元经营性资产出资,所占股权比例为53.46%,国开行、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以拥有的债权出资,所占股权比例分别为31.40%、8.42%和6.72%。2003年7月,国开行将持有的盘江煤电31.40%股权全部转让给兖矿集团。2004年3月,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将建设银行授权管理的7072万元出资(股权比例2.65%)分立还给建设银行,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持股比例调整为5.77%。
盘江股份表示,此次减资完成后,控股股东的股权架构更加明晰,有利于公司的中长期发展战略。
分析人士则进一步指出,通过此次减资的安排,盘江集团间接加强了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做大做强上市公司的动力增强。盘江集团为贵州煤炭行业老大,今年还参与整合六枝工矿集团,不排除重组后将相关煤炭资源注入上市公司的可能。不仅如此,贵州省今年启动煤炭企业重组整合,盘江集团作为贵州重点打造的大型煤企,在整合当中获得发展机会则显得理所当然。
不过,同时需要指出的是,盘江煤电相关股东通过减资而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后,减持套现客观上将变得更为方便,尤其是相关资产管理公司,待所持股份解禁后,通过二级市场套现的可能性极大。盘江煤电所持有的4.57亿股盘江股份预计将于2012年4月可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