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些网站、论坛转发内容为“‘北航教授某某某’对‘天宫一号’发射的不良言论”微博,与事实不符,对我校的声誉造成了恶劣影响。
在此,我校郑重声明:
一、上述网站、论坛、微博中提到的某某某,已于2010年1月正式办理人事手续调离学校,目前已不是北航教工。
二、北航师生以振兴祖国航空航天事业为己任,对“天宫一号”目标飞行器的成功发射感到由衷高兴!对祖国航天事业的发展和取得的辉煌成就感到十分骄傲!对广大校友为航天事业做出的突出贡献感到无比自豪!对有关针对“天宫一号”目标飞行器的不良言论表示极大愤慨!
三、有关网站、论坛、微博应停止传播失实信息,消除不良影响。
特此声明。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201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