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郝鹏俊家扎眼的小别墅,如今却是一片冷清
郝鹏俊用40年的宦海经历和8年的官煤运作与他的家人们一起在这里精心构筑了一个暴富迷梦,而当这个迷梦被彻底打碎后,呈现在公众面前的却是一个违规违纪资金高达3.05亿元的山西煤焦领域反腐“第一案”。
蒲县老百姓的一个说法是:"都知道"郝鹏俊"上面有人"。而事实上,在郝鹏俊落马之前,山西省纪检监察机关曾多次对其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但是每一次都是不了了之,一直到国务院调查组亲自督办,省市纪检委的配合下,郝鹏俊的官煤财富才被彻底打破。
在蒲县煤管局斜对面的一条小巷里,一座造型考究的三层楼小别墅大门紧锁,集满灰尘,褐红色的院门上一副破旧的楹联随风飘动,围着别墅周遭的是一圈为防止有人攀爬而在墙头密植了大量碎玻璃的高大院墙,经过盛夏雨水的反复冲刷,这圈灰白色的高大围墙已经四处墙体剥落,斑驳一片。
附近的居民说,自从郝鹏俊出事后,这里就再也没有人进去过了。
这是一幢失势后的庭院,它的主人郝鹏俊用40年的宦海经历和8年的官煤运作与他的家人们一起在这里精心构筑了一个暴富迷梦,而当这个迷梦被彻底打碎后,呈现在公众面前的却是一个违规违纪资金高达3.05亿元的山西煤焦领域反腐"第一案"。
时至今日,该案已经审结一年有余,然而外界对于一名小小煤管局局长何以能制造如此惊天贪腐大案的关注与思考却并没停歇--经法院查明,郝鹏俊在8年时间内由其实际掌控的成南岭煤矿非法经营收入约7.1亿元、个人非法获净利3.99亿元;在郝及其妻子、儿子、孙女等名下70余个账户中有存款1.26亿元;郝在北京、海南等地房产多达38套,价值1.7亿元;与此同时到2008年10月案发前,郝鹏俊作为党政干部长期参与开办煤矿达10余年之久,在当地尽人皆知却从未被查处过;2005年中央在全国集中清理官员经商办矿,郝鹏俊却能在这场风暴中进退自如将他掌控的成南岭煤矿推向发展的另一个巅峰……而所有这一切依托的仅仅是一名科级干部所拥有的一手行政权力。
从仕途到“钱途”
2010年8月,山西省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郝鹏俊一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定郝鹏俊因犯逃税罪、非法买卖爆炸物罪、挪用公款罪、贪污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其妻子于香婷也同时获罪有期徒刑13年。
被捕前,郝鹏俊任蒲县煤管局党组书记一职,其妻子于香婷是县民政局副局长,他们的儿子是县公安局经侦支队民警。
郝鹏俊是一个土生土长的蒲县人,出生在蒲县太林乡河底村。这是一个顺着山脉走势形成的自然村,当时整个村子不到10户人家。早年间这里因交通不便,生存环境恶劣,近邻们逐渐搬离了村庄,只剩下四五户人家以种地和放牛为生。郝鹏俊姊妹兄弟6人,他在家中排行老三,上有两个姐姐,下有一个妹妹和两个弟弟。在当时这个只能靠天吃饭的山沟里,郝鹏俊是全家人勒紧裤腰带供出去的第一个高中生。
1968年,18岁的高中毕业生郝鹏俊获得的第一份工作是太林乡水利员,这在当时是很荣耀的,因为他最终走出了山沟吃上了"公家饭"。
1976年,蒲县调整村镇干部,郝鹏俊担任薛关镇镇长一职,当时他只有26岁,是蒲县全县最年轻的科级干部,很多人都对他的未来仕途充满希望,郝鹏俊也同样信心满满。
5年之后,郝鹏俊出任蒲县社队局副局长,1987年,蒲县组建煤管局,郝鹏俊调往该局工作;1991年又调往新组建的地矿局任局长;2002年任蒲县安监局长,2003年又调任蒲县煤炭局局长。2005年,因蒲县发生一起严重煤矿安全事故,郝鹏俊被任上免职,次年10月又复任蒲县煤炭局党总支书记直至被捕。
与郝鹏俊共过事的一些工作人员称,郝在工作能力上是一把好手,工作作风雷厉风行,要求严格,而且非常直爽,即使在一些极其细微的工作事务上也会具体负责,亲自动手。
也有人证实,郝鹏俊在蒲县煤焦领域的确是一个佼佼者,他熟知蒲县的资源分布,也懂得煤炭领域的一整套生产流程和先进技术。2000年前后,蒲县几乎所有煤矿全部是人工采掘然后用农用三轮车出煤,根本没有机械开采,而成南岭煤矿在全县率先采用机械开采,皮带运输,效益显著。在它的带动下,蒲县大部分煤矿才采用了这种较现代化的煤炭开采方式。尽管事后证实成南岭煤矿是由郝鹏俊实际控制,但这也透露了郝在煤炭产业发展上的一点眼光。
正是因为这种种缘故,在1991年以后的16年间,郝鹏俊换了3个单位,却一直担任着一把手。而这16年间,郝鹏俊历任地矿局局长、安监局局长、煤管局局长,他的工作业务范围也始终没有脱开过资源行业,这让他对蒲县这片1510.61平方公里土地上的任何一块煤田的分布和储量有着了然于心的捻熟,也让他深谙煤炭生产开采行业在政策环节上所要把控的每一个细节和每一条捷径。
有人说,如果郝鹏俊不出事,他也许会成为一个专家级的煤炭干部。但是十几年来一直没有升迁的科级身份让他最终将自己的全部追逐从"仕途"转向了"钱途",而他的三任局长身份也让这种追逐变得简单而且迅捷--从2000年借款开始真正经营南岭煤矿到2008年10月份被双规,8年时间郝鹏俊获利数亿,房产遍及北京、海南等地,多达38处。
从管煤到“煤官”
郝鹏俊有意识地向"钱途"靠拢最初始于1993年。从1993年到2008年15年间,郝鹏俊完成了对蒲县最好的一座煤矿--南岭煤矿的巧妙取得,苦心经营到获利数亿,也最终迎来了自身的彻底覆灭。
据蒲县有关部门的一份材料显示:1993年,郝鹏俊利用担任蒲县地矿局局长的身份,花2万元,以张保喜的名义买到两个采矿许可证,其中一个是张公庄村后沟洼煤矿的采矿许可证。
1997年,后沟洼煤矿被山西省列入关停矿井名单,郝利用自己担任地矿局局长的职务之便向有关部门提供虚假资料,以后沟洼煤矿接替井的名义,获得成南岭煤矿采矿证,其时南岭煤矿井田面积仅为2.16平方公里。1999年郝鹏俊再次利用他的地矿局局长身份将南岭煤矿违规扩界到4.76平方公里,扩容一倍有余。同年,他找到蒲县太林乡西开府村支书乔银喜,表示要在牛上角驴驹沟打煤窑,双方商量好占地问题后,达成了口头补偿协议。
2000年3月,郝鹏俊和于香婷夫妇找到于香婷的弟弟于小红,请他出面开办成南岭煤矿。此时的郝鹏俊对于自己身处的地矿局局长身份还是有所顾忌的,他希望这个有着亲戚关系的农村人能够走到前台成为他们幕后操控的一块屏风,当时他们给于小红的待遇是每个月5000元的工资,赚钱后另有好处。
事后于小红呈述说,郝鹏俊夫妇开车带路,自己开着他的三轮车,车上放上了生活用品和帐篷,到达蒲县太林乡牛上角村后,就组织工人搭帐篷、盖房子。郝鹏俊联系山东籍的矿工队开始打井口,凭借地矿局局长的面子,赊来了价值35万多元的矿山设备,可还是缺资金,于香婷就找到其妹夫高海宾借了40万元……于是党政干部郝鹏俊的煤矿就这样红轰轰烈烈地开工了。
2002年,成南岭煤矿顺利出煤。但是,当时的煤炭市场还较为低迷,蒲县全县年产煤仅30万吨,采煤技术非常落后,以掘代采,回采率只有15%,资源浪费严重,成南岭煤矿在这一过程中勉强经营。但尽管如此,到当年年底,郝鹏俊赊来的35万多元设备款以及妻子于香婷筹借的40余万借款依然全部还清。
2003年,郝鹏俊出任蒲县煤炭局局长,这一职务的获得让他彻底打开了成南岭煤矿的经营局面,他不断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为成南岭煤矿大开种种方便之门。2003年5月,郝鹏俊借部分煤矿安装瓦斯监控设备之机,将13万元矿用监控电缆转供成南岭煤矿使用,而此笔款项经他签字后一直由煤炭局垫付。同年11月,郝鹏俊代表成南岭煤矿与江苏徐州矿务局孟煤项目部签订合作开采合同书,而10万元设计费也由蒲县煤炭局财务支付。
2005年,因蒲县5.20矿难的发生,郝鹏俊的煤管局局长一职被免,次年复任煤管局党组书记一职,尽管不再分管具体事务,但是郝鹏俊通过多年来担任三个涉煤要害部门局长的身份积累了雄厚的人脉资源,办起事情依然得心应手,畅通无阻。经法院查明,仅民爆物品一项,在2006年至2008年之间,郝鹏俊通过个人关系,成南岭煤矿采用夸大需求、重复申请等方式,超限额购买炸药65.5吨、雷管20万枚,并将这些危险物品藏到矿井下面,这与相关管理规定严重不符。
正是在这种特殊身份的庇护下,成南岭煤矿一路猛进,到2008年,这座由当初几十万元借款投资的窑口子,已经发展成一个六证齐全、总资产5285万余元、净资产1700万元、职工500多人、年产30万吨原煤的中小煤矿企业,而郝鹏俊本人也成为了当地最成功的煤老板之一。
但是,这是一个满身布满阴霾的“商人”,他的成功充满了权力的阴影。
从违规生产到贪腐大案
有人说,如果郝鹏俊不是一个政府官员,他无疑是一个成功的商人。但是如果他没有手中的权力,他的从商之道还回取得如此成效吗?这是一件需要思考的事情。
2008年9月8日,山西临汾发生襄汾溃坝事件,临汾市所有矿山企业停产整顿、排查隐患。但有着多年"管煤经验"的郝鹏俊极其自信地认为这只不过是又一次例行公事的整顿,他多年来维护的上下关系完全有能力应对这个小小的"麻烦",所以他所属成南岭煤矿并没有停工,而这也由此拉开了郝鹏俊覆灭的整个前奏。
同年9月17日,蒲县纪委书记樊奋强带领纪委和公安带突击检查成南岭煤矿,现场发现大量存煤,成南岭煤矿被查出涉嫌违规生产。而在随后的调查中,成南岭煤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于小红供出,郝鹏俊夫妇是煤矿实际控制人。国务院调查组和临汾市纪委震怒了,他们迅速做出决定:要求蒲县县委、县纪委立即查处、坚决查处成南岭煤矿违规非法生产和该矿实际控制人郝鹏俊的问题。由此山西煤焦领域反腐"第一案"开始浮出水面。
2008年10月18日,郝鹏俊被双规,次日于香婷、于小红、郝鹏俊的儿子郝丽阳被从北京押回。2009年1月郝鹏俊被刑事拘留,2月被煤管局取保候审。随后,临汾市纪委介入,同时成立联合调查组。2009年6月中旬,郝鹏俊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同年9月16日,蒲县检察机关以郝鹏俊涉嫌偷税罪,非法采矿罪,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非法买卖爆炸物品罪,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六项罪名向蒲县法院提起公诉。
经过两次公开开庭审理之后,2010年4月16日,蒲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偷税罪、非法买卖爆炸物品罪、挪用公款罪、贪污罪四项罪名分别判处郝鹏俊有期徒刑六年、十年、十三年和十四年,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郝鹏俊的妻子、蒲县民政局原副局长于香婷犯逃税罪、非法买卖爆炸物品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三年。同年8月,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二审判决,维持了一审对于郝鹏俊及其妻子于香婷的刑期判决。
如今,郝鹏俊的财富神话早已经轰然坍塌,但是他的创富过程本身却充满了玄妙。
有人说,如果郝鹏俊当年没有执意顶风生产,也许不会这样匆然垮台。这是一个无法准确预料结果的假设。因为从查处违规违法生产到牵出山西煤焦领域贪腐第一案本身就是一个充满戏剧性的过程。
从1993年购买两个采矿证第一次违纪到2008年9月案发,15年时间内郝鹏俊参与开办煤矿的事情蒲县人皆尽知,但直到15年后才由郝鹏俊案件调查组揭露出来。在长达15年的时间里,郝鹏俊何以屹立不倒?
事实上,郝鹏俊与当地官员的交恶情况是出了名的,但是他在与蒲县官员四处交恶的氛围中依然能够畅通无阻,多年不倒,实在是一件令人意外的事情。
还有一个更加令人意外的事实,2003年至2006年,因为偷逃税款,国税、地税部门曾4次对成南岭煤矿作出过行政处罚,但司法部门对煤矿负责人的刑事责任追究结果却始终无从知晓,而成南岭煤矿也始终没有在这一过程中暴露出煤矿实际掌控者的身份。
蒲县老百姓的一个说法是:"都知道"郝鹏俊"上面有人"。而事实上,在郝鹏俊落马之前,山西省纪检监察机关曾多次对其违规行为进行查处,但是每一次都是不了了之,一直到国务院调查组亲自督办,省市纪检委的配合下,郝鹏俊的官煤财富才被彻底打破。
也许,对于山西的煤焦反腐领域来说郝鹏俊一案远远没有结束,2010年10月,山西临汾市洪洞县一对普通民警夫妇被杀后,牵扯出的是三个子女均在美国上学以及身后的大笔巨额财产。同样是洪洞县2007年"黑砖窑事件"后,中纪委在查办公职人员的渎职问题时发现,洪洞县广胜寺镇派出所所长刘林忠名下有3.7亿元的存款。而在洪洞街头,一座豪华酒店被称为是某现职警察经营,而该警察名下曾有过修理厂、搅拌站和煤矿。小吏大贪越来越成为一种需要警惕的腐败现象。
如今,郝鹏俊在蒲县城北的这所幽僻小院随着他的匆匆落马已经鲜有人问津了。初秋的吕梁山南麓略显凉意,在凄清的夕照中这座鹤立鸡群的奢华建筑再也无法显现昔日的富有和权贵了,淡寡的阳光涂抹在这幢空无一人的别墅上,一派落魄和破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