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南昌9月14日电 未满18岁的李莉(化名)与男友余某QQ聊天时被偷拍裸照,女孩欲分手遭拒绝并被威胁,遂求助前男友邹某等人将余某砍伤。9月13日,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邹某等分别被判处管制一年至二年。
渝水区法院审理查明,2010年12月14日,被告人李莉与男友余某视频裸聊时被其拍下裸照。此后,李莉另交新男友,欲与余某断绝关系。余某心有不甘,用裸照要挟李莉与其发生性关系,威胁要将裸照散布给李莉的熟人,并发到网上。
李莉为拿回照片,找到其前男友邹某帮忙解决此事。2011年3月20日晚,邹某纠集十余人与李莉一起去找余某要回照片。
当晚,李莉在邹某的授意下与余某通电话,假称愿意与其发生性关系,将余某骗至新余市渝工总校北门公交站台附近。余某到达后,邹某等十余人一拥而上对余某拳打脚踢,期间余某被人用匕首捅伤。经鉴定,被害人余某为轻伤甲级。
法院认为,被告人邹某等人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能积极对被害人进行民事赔偿,有一定的悔罪表现,并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亦可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李莉等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以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