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九月份,该局公布了今年六七月份在各类媒体刊播的违法药品广告名单,予以警示。
这些广告药品分别是:天年药业(哈尔滨)有限公司生产的冠心保软胶囊,云南名扬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益阴消渴胶囊,四川金大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活血镇痛胶囊,北京厚德天然药物研究所的厚德蜂胶,广西桂西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双瓜糖安胶囊,库尔勒龙之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龙之源,湖南乐邦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乐邦龟蛇酒,北京御生堂集团石家庄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清眩丸,贵阳永乐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消痞和胃胶囊,哈药集团中药二厂生产的冠心康颗粒,长春科新生化药械研究所的五日治根痔,辽宁华源天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舒筋活络丸。
这些药品涉及处方药、非处方药、保健食品、医疗器械,违法原因为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或夸大产品适应症,或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等。
目前,这些违法广告药品已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上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