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新闻网/讯)12月1日,信宜市公安局洪冠派接群众举报,洪冠镇楼垌甘子坑村村民黄某华持有1支打猎用的火药枪。其后公安机关对黄某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12月1日9时许,信宜市公安局洪冠派接群众举报,洪冠镇楼垌甘子坑村村民黄某华持有1支打猎用的火药枪。接报后,民警前往黄某华住宅进行查处,发现黄某华已外出做工。民警向周边群众表明身份以及来意,请群众动员黄某华投案自首。9日14时许,黄某华主动携带火药枪到洪冠派出所投案自首。黄某华交代,该枪支是其已故父亲留下作打猎使用的自制火药枪。目前,黄某华已被公安机关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
茂名信宜市公安局洪冠派出所在“六大专项”行动冲刺阶段中,大力打击辖区内的涉枪违法犯罪行为的同时,也加大对辖区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力度,重点宣传私藏、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的社会危害和公安机关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的决心,取得了明显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