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山西省残联从一手创办20多年的山西省脑瘫康复医院赶出来之前,从事医疗科研工作30多年、攻克世界性顽疾脑瘫、亲手救治海内外20多万例患者的山西省科技功臣郭新志从未感到人生这么的无助。
郭新志自1992年多方筹资创办脑瘫康复机构以来,在山西省残联未投资过一分钱的情况下,将一个仅有300平米的康复场所发展成床位200多张、科室22个、建筑面积5500平方米,固定资产资金5000多万元,成功救治80多个国家患者20多万例的全国唯一一所:院有重点、科有特色、人有专长,专门研究防治小儿脑性瘫痪和老年性痴呆症的山西省脑瘫康复医院。在退休之年,她这个“医院终身院长”却被扫地出门。
被山西省残联非法剥夺山西省脑瘫康复医院合法权益后,郭新志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维护投资人权益,2018年5月8日此案在中院开庭审理,于2019年1月4日经中院裁定,郭新志的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无奈之下,郭新志于2019年1月16日向山西省高级人民发院提起上诉,省高院于4月16日开庭审理,5月10日依法裁定对该案发回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对于这次审判,郭新志希望山西省残联能够尊重历史事实与法律,配合提供建院至今的原始投入凭证,让双方的投资纠纷在法律阳光下得到公正解决。
女科学家攻克世界顽疾
创建医院救治20万患者
公开资料显示,脑瘫是世界性的顽症,中国残联公布的一项中国儿童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全国6岁以下残疾儿童约有139.5万名,每年新增约19.9万名,其中脑性瘫痪所占比例最高,发病率在2.7‰至5‰之间,也就是说每生1000个孩子,就会有3至5名儿童可能发生脑性瘫痪。
在我们这个人口基数庞大的国家,对于脑瘫这一患者众多的顽症,由于医疗技术的发展局限,曾经一度缺乏有效的康复治疗办法。然而,这一切在郭新志进入这一领域后发生了改变。
1982年,郭新志从上海第二医科大学研究生毕业后,分配到山西省儿研所工作。参加工作不久,有一天值夜班时,郭新志查完病房回到医办室,发现桌上有个包袱,打开只见里面躺着一个“小怪物”,定睛一看,原来是一个出生不久的婴儿,四肢瘫软,整个头部萎缩在那看不见的瘦小的双肩中。
“我用手在他眼前晃动,他一动不动,原来他没有视觉,我用手在他耳边拍响,他毫无反应,原来他也没有听觉。我轻轻把他抱起,发现孩子父母亲手写的一张字条;‘我们深深爱着我们的孩子,可是我们又无法面对我们的孩子,无法面对他将来那种生不如死的日子,好心的大夫,我们只有把孩子留给你,你是医生,你能救他。’”
经过诊断,这个婴儿所患的疾病是当时称为“绝症”的小儿脑瘫。作为一名医生、作为一名女性医生,天然的母爱和强烈的责任心使郭新志感同身受、痛心不已。为此,她下定决心攻克脑瘫这一顽疾。
从那时起,郭新志开始了漫长而艰辛的研究之路。为了这群特殊孩子的未来,为了寻求科学的、有突破性的理论依据,郭新志承受着常人无法想象的工作量,也不知道在自己身上试扎了多少针,历来被医学界视为针灸禁区的一些头部穴位也被她扎了无数次。有一次,她一个人在实验小屋里,又专门在那些穴位上反复扎针体验针感,不料,一下子在自己哑门穴扎进两寸多深,剧烈的疼痛使她昏迷了过去,过了许久,当她醒来恢复语言功能时真是欣喜若狂。她在庆幸自己有惊无险的同时,更为得到这一突破性的实验数据而高兴,最大的欣喜是那些可怜的脑瘫孩子从此多了一份希望! 经过十多年的临床研究和动物实验,郭新志发现了13对现代和传统医学都没有记载的新的有效治疗点和穴区带。
从1992年,郭新志多方筹资筹办脑瘫康复诊所(后来的山西残疾人康复中心脑瘫康复医院)以来,郭新志独创的头针治疗技术和中西医综合治疗小儿脑瘫和老年性痴呆症技术得到广泛应用。20多年来,她领导的医院先后诊治海内外患者20多万例,已有10多万例达到正常化、入托上学、参加工作、结婚生子,5万多例达到生活基本自理,治疗总有效率达97.8%,该科研成果和研发技术已在国内30多个省市区推广应用,在俄罗斯、美国、日本、加拿大、英国、德国、澳大利亚等80多个国家广泛推广应用。20多年来,郭新志作为脑康专家为了减轻患者的负担,免收患儿国贴专家挂号费,郭新志说:“为生命的起点多一份亮丽,为生命的终点少一份遗憾,把健康还给生命,是我永远的责任。”她为脑瘫康复事业倾注了自己的全部心血!
与此同时,郭新志也成长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中央联系的高级专家、山西省首席青年科学家、医学家、脑康复学科带头人、连任第十、十一、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荣获联合国世界和平基金会颁发的21世纪自然医学优秀成果奖、诺贝尔和平奖提名、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国十大女杰、山西省特级劳动模范、山西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三项)二等奖(五项)等,并撰写脑瘫康复专著及科普文献十部;先后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江泽民、李鹏,胡锦涛、温家宝,习近平、李克强等的亲切接见。
脑康医院深陷投资纠纷
功臣暮年却被扫地出门
据郭新志介绍,1992年5月前,山西省儿研所租用太原市南内环街36号,12号楼的五、六两层(原稷山县痔瘘医院太原分院,现山西全保痔瘘医院所有)筹备脑瘫诊所,她在此任主治医师。1992年5月,山西省儿研所搬走后,她筹资15万元(租期三年)把该场地租下,后又购置了痉挛肌治疗仪、脑瘫辅助治疗仪、高频治疗仪、体操治疗仪等相关设备,10月份即开始收治病人。
1992年底,为了引进山西省科技功臣郭新志,山西省残联与她协商,利用郭新志筹办脑瘫康复诊所现成的场地、设备和知识产权等成立山西残疾人康复中心脑瘫康复医院(后更名为山西脑瘫康复医院)。为此,在1993年1月5日,山西省残联向原山西省卫生厅提交《关于开办山西省残疾人康复中心脑瘫康复医院的报告》。该报告证实,郭新志在山西省儿研所做主治医师时,已获得中西医结合综合治疗儿童脑瘫科技成果,总有效率达到84.3%。
1993年2月4日,经原山西省卫生厅以晋卫医字[1993]第8号文件批复山西省残联同意设立山西残疾人康复中心脑瘫康复医院,隶属省康复医学会直接领导和管理,性质为集体所有制单位,设置床位54张,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收自支,自负盈亏。同年3月2日,山西省残联下发成立该医院的通知。该通知显示,医院成立后由郭新志担任负责人,负责医院全面的经营管理工作,医院场地及投资等均来自郭新志1992年5月所筹备的诊所。然而山西省残联以晋残联康字[1993]16号文件下发脑瘫康复医院时,公然篡改山西省卫生厅晋卫医字[1993]第8号文件内容,擅自将山西省卫生厅批准成立的“山西残疾人康复中心脑瘫康复医院”多加了一个“省”字,医院全称变成了“山西省残疾人康复中心脑瘫康复医院”;另将原文件中“隶属省康复医学会统一管理和领导”改成了“脑瘫康复医院属省残联直接领导,业务上接受卫生厅、省康复医学会指导管理”,这与原文件的内容严重不符,原文中根本没有提到“医院属省残联领导”。
1995年11月28日,原山西省卫生厅同意将山西残疾人康复中心脑瘫康复医院更名为山西脑瘫康复医院,性质、床位和隶属关系等均不变。1997年6月2日,该院申请由集体所有制改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998年1月12日,经原省编办同意成立山西省脑瘫康复医院为县(处)级建制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1998年为厘清家底推进改制,山西省脑瘫康复医院委托山西省资产评估研究所进行资产评估,该所于1998年7月16日出具的晋评研评字[98]第1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显示,本次评估范围的全部资产均为郭新志购置的资产,郭新志的知识产权则待资料准备齐全后再进行评估。
事实上,自1993年医院成立到2017年7月31日以来,山西省残联从来没有向山西省脑瘫康复医院投资过一分钱。2001年7月,山西省残联违反《事业单位管理暂行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规定,向原山西省编办报送了《事业单位法人设立登记(备案)申请书》(事证第114000000758号),隐瞒投资真相,将山西脑瘫康复医院(郭新志投资)的460万元作为开办山西省脑瘫康复医院的资金资产虚报为国有资产,对该医院违法进行了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直至2017年7月31日郭新志在该院的所有资金资产被山西省残联全部霸占后,郭新志才发现她已被骗多年。为此,郭新志已分别于2019年4月17日、5月7日、5月18日等多次向山西省委编办、中央编办实名举报,强烈要求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央编办发)[2014]4号文件)第七十三条“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核准登记的”,“可以撤销登记”的规定依法撤销该法人登记。2004年12月3日、2005年11月30日,山西省脑瘫康复医院曾先后两次向山西省残联提交报告要求落实1998年以来应投入的450万元建院资金,但山西省残联均批复称:“省残联资金投入有困难,希该院自主滚动发展完善,自谋发展。”
然而,山西省残联虽然没有投资过一分钱,但仗着残联给了山西省脑瘫康复医院一顶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虚帽子”,其行使管理权却毫不手软。2015年5月,山西省残联原主要负责人以省管干部不能在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为由,做了大量动员工作,让郭新志辞去院长职务,说将来从残联退休后,依然回医院做终身院长和首席专家。郭新志只能按他们的要求于2015年5月就递交了辞去山西省脑瘫康复医院院长职务的辞职书,直到2016年12月郭新志从残联退休3个月后,山西省残联才免去她山西省脑瘫康复医院院长职务,距郭新志提交辞去院长职务书整整过去了20个月。2017年7月31日郭新志在外省开会期间,山西省残联派人到山西省脑瘫康复医院,在没有与医院法定代表人、投资人郭新志履行任何交接手续的情况下,骗取公章,更换财务人员,私自更换郭新志办公室门锁,把医院科研实验室、科研资料室、科研体验室贴上封条,强盗式非法霸占了医院,后又对郭新志临时办公场所断电断水,增设门岗、限制出入,将医院终身院长郭新志彻底“扫地出门”。
国家康复医学课题被迫中断
世界医学难题突破惨遭重创
由于医院被非法抢占,致使郭新志带领开展的5项国家康复医学课题被迫中断。包括国家卫计委立项的《严重致畸致残出生缺陷······及其临床应用评价》、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立项的《关于脑瘫患儿“五迟五软五硬”》课题,山西省科技厅立项的《脑瘫患儿流行病学调查》 《脑瘫患儿早期诊断试剂盒》、山西省发改委立项的《中西特效药治疗矽肺病的研究》课题都已被迫中断,特别是《脑瘫患儿早期诊断试剂盒》的研发,本已取得突破性进展,若该试剂盒问世,将彻底结束脑瘫患儿从3周岁之后才能确诊的历史,可尽早解决从0--3个月的新生儿和小婴儿就能确诊未来是否会患有脑瘫疾病的世界难题。但医院被抢,国际科研人员被迫解散,对外项目合作停止,致使郭新志拟申报的国家科技进步奖的科研工作和科研成果转化中断,给国家康复医学科研发展带来的损失难以估量。同时由郭新志全额投资山西省脑瘫康复医院滚动发展的5000多万元资金资产的合法权益也被非法霸占,被迫使头戴诺贝尔和平奖提名、连任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女科学家等多项桂冠的郭新志从此走上了坎坷的维权之路。
举步维艰维权一波三折
在遭遇山西省残联强盗式非法抢占医院后,郭新志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但迟迟没有结果,于是只能在2018年1月20日以投资权益纠纷为由向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向法院提出申请财产保全。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后依法冻结了医院部分资金约800万元。
2018年3月23日,全国两会刚结束,山西省残联派到山西省脑瘫康复医院的负责人胁迫并带领医院几十名员工在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前聚众闹事,并打出七八条横幅肆意抹黑、诬陷全国人大代表郭新志,干扰司法。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不属于人民法院审理范畴为由裁定驳回了郭新志的诉讼请求。郭新志不服,不得不向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在上诉状中,郭新志表示,山西省脑瘫康复医院发展基础是由其白手起家、自筹创办,山西省残联名为开办单位,但25年来它从未投资过一分钱,该院一直都是郭新志自筹资金、自收自支、自负盈亏,按社会办医的模式创办并发展至今。1993年至2003年十年期间,省残联从未给郭新志发过工资及任何福利待遇。2019年4月16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案,由中国庭审公开网直播的庭审实况视频十几天内已在国内外被13万人关注,这个数字还在不断更新,社会影响还在继续扩大。
5月10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此案作出(2019)晋民终160号民事裁定书:一、撤销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晋01民初163号民事裁定;二、本案指令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记者实地采访时,在该院工作了14年的一名工作人员说,脑瘫患者中60%以上有智力、语言、视力障碍,郭新志院长离任后,她特有的眼针疗法也停止了。去年后半年以来,病人最少时比同期减少一半左右,目前主要是山西本地病人,外地及境外病人几乎没有。“我们是自收自支单位,如果病源持续减少,我们收入就会减少,将来靠什么生活啊?”
对于发回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郭新志希望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能认真调查清楚山西省脑瘫康复医院的主体投资情况,依法维护自己作为医院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秉持公道、不惧干扰、伸张正义。她更为期盼能早日恢复她主导的五项国家康复医学课题的研究,继续开展对国家科技进步奖的申报工作,使她及她的科研团队早出成果,争取将自己毕生研究成果,经验技术推广到更为广泛的临床治疗中,造福广大脑瘫和老年性痴呆症患者,为广大患者家庭和社会减负,为祖国和世界的康复医学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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