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庭审现场 “现在开庭!”昨日上午,随着一声法槌声响,孟津县人民法院主审的一起危险驾驶犯罪案件,在位于孟津县朝阳镇伯乐村的洛阳市机动车驾驶人综合考试中心开庭,参加驾驶人考试的千余名考生在现场接受了一次生动的交通安全法制教育。 2018年10月1日零时,被告人裴某酒后驾车行驶到孟津县白鹤镇街上时,与孙某驾驶的车辆会车,双方因远、近光灯的问题发生争吵,裴某及同车人员宋某、刘某、闫某下车辱骂孙某。裴某欲殴打孙某被拦下后,孙某急忙驾车离开。裴某驾车追赶孙某车辆至白鹤镇派出所门口时,民警让裴某停车接受检查,他驾驶车辆加速逃离,后被民警追上并抓获。经鉴定,裴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每百毫升195.4毫克,远超醉驾标准。随后,他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刑事拘留。 庭审中,裴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当庭认罪。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裴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法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其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裴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寻衅滋事,逃避公安机关检查,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裴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可以从轻处罚。最终,孟津县人民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当庭判处裴某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 记者从相关部门得知,目前,我市机动车驾驶人保有量约215.93万。今年上半年,全市共受理驾驶人考试申请约10.35万人,组织开展各科目驾驶人考试约55.18万人次,新增机动车驾驶人9.17万。这些数据较往年都有很大增加,驾驶人群体日益庞大,对这一群体的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和紧迫。“这次危险驾驶庭审进考场活动,让初学驾驶技术的学员们从活生生的案例中吸取教训并引以为戒,增强遵纪守法的意识,树牢安全驾驶的观念,促使他们养成良好驾驶习惯,确保交通安全。”市交警支队驾管所所长盛建厚说。 “今天在危险驾驶罪的庭审现场,我受到了一次生动的法制教育,切实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拿到驾照后,我一定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坚决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为家人负责,为自己负责。”庭审结束后,一位在场旁听的驾驶人学员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