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于1951年的倪俊雄,是广东省揭东县人,大学本科学历,早年做过中学教师。后在参加省委党校进修班后调到省委党史研究室工作。
1998年至2002年间,担任广东省综治办副主任、常务副主任,2002年起调任茂名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2005年起兼任市公安局局长。
2009年8月,其又调回省里再任省综治办副主任,直至2010年7月22日被省纪委带走接受调查。同年12月倪俊雄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011年4月,中共广东省纪委决定给予倪俊雄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卖官,“价高者得”;结商,收巨款帮人“摆平”;大肆敛财,收受红包……据省纪委调查组查明,茂名市政法委原书记、公安局长倪俊雄在2002年至2009年间,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涉嫌收受贿赂人民币、港币共200多万元。同时,利用春节、中秋、端午等节日及家属生病住院的机会,先后收受茂名市公安系统干警的红包礼金,包括人民币、港币共200多万元。
记者昨日从省检察院获悉,倪俊雄案已经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将在东莞接受审理。
一个从中学教师起步,曾经廉洁、勤奋工作,有过党史研究室工作和政法系统工作经历的厅级干部,为什么会在贪腐的路上越走越远?
交锋
“贵人相救”幻想破灭
倪俊雄的问题是省纪委调查组在调查茂名市原常务副市长杨光亮违纪违法案件过程中意外发现的。当时,杨案调查组经初步核实已掌握倪俊雄在任该市公安局长期间涉嫌收受他人100多万元严重违纪的问题。鉴于此,2010年7月22日,经报省委批准,省纪委决定对倪俊雄采取措施进行调查。
初步接触,倪俊雄面对调查人员表现得异常镇定,拒不交代问题,但在调查人员的凌厉政策攻势下,仅七八天工夫,倪俊雄就初步交代了收受他人100多万元贿赂的问题。但倪俊雄将所收他人钱款完全说成年节红包,且只收钱不办事,不承认是受贿所得。
面对这个情形,调查组一方面从外围搜集证据,一方面用扎实的证据迫使他继续交代新的问题。一个多月后,当调查组第二轮找倪谈话时,调查策略产生了作用,几次谈话下来,倪不仅交代了不少新的问题,也基本讲清了原已交代的受贿事实。倪俊雄交代共收受贿赂人民币81万元、港币150万元,收受红包人民币201万,港币10万。
然而,就在调查组对其交代的问题做总笔录的时候,倪反悔了,几乎全部推翻了已经承认的违纪违法事实。调查组分析其翻供的原因可能有二:一是倪思前想后,感觉到其交代的违纪数额巨大,且大部分属受贿问题,他从事政法系统工作多年,掐指算来,一旦入狱,时间不会短;二是心存侥幸,仍在等待峰回路转的机会。这期间,倪还试图通过家人活动关系,找人帮助说情。
针对倪俊雄仍然存在的侥幸心理,调查人员在谈话中一针见血地指出:违纪违法事实是拖不掉的,时间拖得越长对他越不利;希望他尽早丢掉“贵人相救”的幻想,如果真有人能帮助他,那他就不用坐在这里,问题也不会越查越大了。只有配合调查尽快了结才是唯一出路。倪俊雄听完后陷入深思。经过一天一夜的思考,最终别无选择的他,对所交代的问题一一重述清楚,记录在案。
卖官大到上百万,价高者得
据倪俊雄交代,他在任职茂名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期间,利用提拔任用公安系统干部的机会,收了不少钱财,大小通吃,小至两三万,大到上百万。
2006年春节期间,茂名市公安局原刑警支队长程彬为谋求市局副局长职位,在广州一家酒店请倪俊雄夫妇吃饭,饭后送给倪一个大纸袋,内有50万元港币和1盒冬虫夏草、两饼普洱茶。倪俊雄让妻子收下了。2008年6月,程彬见事情还没动静,又急着去找了倪俊雄,用一个档案袋装了30万港币送到了倪俊雄办公室。但很快这袋钱被退了回来。程彬预感事情没戏了,恼怒之余,还利用职业优势当即在倪俊雄退回的钱袋上拍照取指纹留下证据。结果是原高州市公安局长李天福不声不响地被任命为茂名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因为李天福不仅给倪俊雄送了钱,还有原市委主要领导亲自“关心”。最后程、李都因严重经济犯罪而被捕入狱。
与程、李两人竞争一个职位而贿赂不同的是,茂名市茂港区原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强因为没被任命为公安局长,心里老不是滋味,因为像他这个职位一般采取的是“三位一体”的任职模式,即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任公安局长,其他的区县这个职位都解决了,唯有茂港区还留下了悬念。他觉得,只有兼任了公安局长才真正拥有实权。为此,他多次找倪俊雄汇报,倪口头答应得很好,但是没有下文。2007年春节前夕的一次会后,杨强以汇报工作为名跟随倪俊雄进了办公室。进门落座,杨拿出事先用牛皮纸信封装好的30万元港币推给了桌子对面坐着的倪俊雄,说了一句“请领导关照”就知趣地离开了。倪含笑收好“信封”。不久,杨强就获得了茂港区公安局长的正式任命。三年后的2010年1月,杨强却因受贿犯罪被捕入狱。
大有大收,小也不拒。据倪俊雄交代,在2007年至2009年期间,他还利用调整中层干部之机,收了公安系统内不少人的“小钱”,其中6人明显属于买官,共送人民币25万元、港币8万元,先后得到提拔任用。
勾结
收120万为人办事
2007年7月的一天,一茂名籍港商Z某因为深陷一个诈骗案而惶恐不安,通过关系找到了倪俊雄,并相约在茂名市一家酒店吃饭。席间,这位港商拿了一份反映自己受到敲诈的材料递给倪俊雄看,倪接过材料放在一边。Z某担心倪敷衍他,便一边吃饭一边把整个案情的来龙去脉说了一遍。倪盯住这位老板看了一眼,不紧不慢地问道:“你报案了没有?”Z某如实回答说“报了”。“报了案就可以了。”倪俊雄的答复不显山露水,让这位港商有些忐忑。
酒欢人散,Z某特地送倪俊雄下楼,并把预先放在酒店包间的“礼品袋”递给了倪俊雄,再三请求倪俊雄对他的案子给予关照,倪“嗯”了一声,接过“礼品袋”塞进汽车尾箱,驱车离去。倪俊雄回家后,打开Z某送的礼品袋,发现是几条中华牌香烟,挪开香烟则露出一个牛皮纸信封,里面装有人民币20万元。
过了一段时间,恰好遇上中秋节,当时人在深圳的Z某决定再与倪俊雄加强“感情联络”,便拨通了倪俊雄电话,两人约好在广州火车东站旁的一家五星级酒店咖啡厅见面。为了赶时间,Z某叫司机开车备好礼品,自己则乘火车从深圳赶往广州约定地点。寒暄几句,倪便起身告辞。Z某陪着倪俊雄走近酒店门口的一辆越野车旁,将两个礼品袋递给了倪俊雄,其中一个装有10条中华牌香烟,另一个装有50万港币。
这样的情节,在这年春节前夕又重复了一次:火车东站,五星级酒店,西式咖啡厅,Z某用牛皮信封分装了50万元港币递给了倪俊雄。因为此事,倪俊雄共接受了这位港商贿送的港币100万元、人民币20万元。期间,倪俊雄专门指派某得力部下对该港商的案子过问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