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河南省安阳市的居民姚新民先生向多家法制新闻媒体,实名投诉、举报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审理他本人的案件中,相关法官存在不作为,故意偏袒诉讼一方当事人,形成冤假错案的情况,给姚先生的家庭生活、经济等造成巨大损害,依法维权后仍无人管。就此,展开以下报道……
2020年12月3日,安阳市殷都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原告许凤娟诉被告姚新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当时姚先生由于身体受伤刚刚出院,于是告知主审法官苏某某自己精神状态不佳,无法正常参加庭审。但主审法官苏某某一再要求姚先生与原告许凤娟调解结案。当时姚先生要求看一下原告的证据原件,主审法官苏某某又百般阻挠,并坚持原告有证据原件,让姚先生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后,就把原件给姚先生看一看。无奈下,姚先生只能按主审法官苏某某说的办,但在调解协议上签字,但至今主审法官苏某某没有给姚先生案件裁定文书,并拒不让姚先生看原告的证据原件。
2022年2月,安阳市殷都区法院执行局,对姚先生名下的一套价值82万元的房产进行拍卖,经两次流拍后,在没有通知姚先生的情况下,殷都区法院执行局就以69万元的价格将上述房产抵顶给了执行申请人许凤娟。更加离谱的是,安阳市殷都区法院执行局在没有通知姚先生的情况下,又将姚先生名下的一座小院及一间地下室(姚先生购买价格8万元),以4.5万元的价格抵顶给了执行申请人许凤娟。现姚先生及其爱人年近七旬,体弱多病,也没有任何收入来源,在这样的情况下,姚先生的工资被殷都法院执行局全部扣押给了申请人许凤娟,姚先生多次找到殷都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胡某某,要求正常领取生活费,但都被拒绝。
对于姚先生的遭遇殷都区法院的不公平对待,姚先生已经信访、投诉,但并没有引起上级主管单位的重视,对此姚先生将继续依法维权,要求严肃处理相关人员的不作为、乱作为情况。本报也将对姚先生的维权情况持续关注、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