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11年以来,各种迹象表明,商业银行正在步入监管不断趋严的新时代。
据媒体报道,央行近日要求,各银行要保持存贷比平稳,9月30日的存款余额与10月8日的存款余额不能相差超过5%。。这一新要求若能持续,可能使银行月末突击揽储成为历史;与此同时,在某种程度上,上述要求也成为监管趋严的最佳注脚。
资本的压力
从全球视角看,危机之后,对于银行业的监管趋严已是大势所趋。监管趋严背后的逻辑在于,全球反思危机得出一个重要的经验教训——做实银行资本以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加强对系统重要性银行的监管。
而从国内的情况看,这种思潮已经开始渐次落地。今年5月初,银监会推出《中国银行业实施新监管标准指导意见》,对银行资本、流动性指标、贷款损失准备等提出新要求。
具体来看,资本方面,新要求指出,正常条件下系统重要性银行和非系统重要性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分别不得低于11.5%和10.5%,若出现系统性信贷过快增长,还需计提逆周期超额资本。
在此之前,根据《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仅被要求资本充足率不低于8%、核心资本充足率不低于4%,并且银行也并没有系统重要性和非系统重要性之分。
与此同时,借鉴巴塞尔协议Ⅲ的经验,银监会还引入杠杆率监管要求——银行业杠杆率不得低于4%。针对中国银行业信贷资产占比过高的特征,银监会又制定了新监管指标——拨贷比(贷款余额和拨备余额之比)不低于2.5%。
总的来看,进入2011年,以巴塞尔协议Ⅲ的推出为契机,银监会对资本、流动性、拨备等监管指标进行重大修订,并引入拨贷比、杠杆率等指标,重塑了其非现场监管的指标体系。
尽管大部分监管要求将从2012年开始陆续实施,但影响已然显现:上市银行在去年大规模再融资之后,今年“再接再厉”,积极发行次级债,补充附属资本。
资金的压力
对于商业银行而言,资本的压力来自银监会,而资金的压力更多的来自央行不断收紧的新政策。
根据银监会与央行协商的意见,今年货币信贷总量调控由央行负责,银监会主要从审慎监管角度予以支持和配合。这一安排将有助于央行构建宏观审慎的政策框架。
2011年年初,央行重掌信贷调控权之后,即推出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动态调整措施,以期根治银行贷款规模屡调屡超的怪圈。
根据动态调整的方案,在确定差别存款准备金缴纳标准时,将会参考金融机构在整个金融体系中的经营规模、关联性和替代性,以及其主要经营指标和监管风险指标差别化收缴,凡是资本充足率较低、经营风险较大的金融机构就要多缴存款准备金。
根据央行内部人士给商业银行的解释,商业银行要避免被执行差别准备金,可以采取的手段有以下方面:减少贷款投放、提高资本充足水平、提高稳健程度。
除了对存款准备金率进行调整,8月下旬,央行又下文要求,将商业银行的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三类保证金存款纳入存款准备金的缴存范围。
据分析师测算,准备金缴存范围的扩大约冻结商业银行流动性8000亿元,相当于未来6个月内上调两至三次存款准备金率。进入2011年以来,央行连续6次上调存准率,目前大型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率已经高达21.5%,创下历史高位。缴存范围的扩大,让银行紧张的流动性雪上加霜。
事实上,自从2003年银监会成立以后,央行的金融监督管理职能大大弱化。但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央行可以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规定的比例缴存存款准备金。而今年以来,围绕存款准备金这个核心,商业银行普遍感到监管的加码。
综合来看,进入2011年,银监会重点从资本切入,加强监管,提高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央行则围绕准备金工具,调节银行体系流动性,引导信贷投放。总而言之,与之前监管环境相比,商业银行正步入严监管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