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登封一男子王治家将妻子打成重伤后逃匿,随后被警方网上追逃。28日上午,登封警方根据线索,在安徽亳州市利辛县将王治家抓获。令人吃惊的是,王治家竟然穿着警服,在利辛县看守所干起了管理人犯的工作。当地警方表示,王治家并非利辛县公安局正式警察,而是2008年通过正规途径招入的协警。
王治家不是正式警察而是协警,而协警就是通常意义上的“临时工”。在当下的语境中,“临时工”又是一个被用滥的概念,是一个什么都可以往里装的“筐”。于是,网上照例又是一片哗然:利辛警方又把屎盆子扣在“临时工”头上了。
不过我以为,利辛警方倒也不是故意要把责任推到“临时工”头上———王治家的的确确是一名“临时工”性质的协警。问题的焦点在于,王治家何以能够将自己网上逃犯的身份“漂白”,并成功进入狱警队伍中来?这其中暴露出的问题发人深思:
第一,王治家使用了他哥哥———王某先的名字,而且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完全一样,而登封警方正是在查询王某先的个人信息时才发现这一问题,并顺藤摸瓜找到王治家的。可是,在不同地方的兄弟两人使用同一姓名身份,生活长达10年之久,两地警方怎么一直未能发现?更主要的是,其间全国各地还进行了规模庞大的第五次人口普查活动,当时的人口信息比对比较严格,王治家难道没有露出任何蛛丝马迹?
第二,作为逃犯的王治家使用其哥哥的身份信息,竟然被利辛警方“通过正规途径”招入公安部门,这实在是滑天下之大稽。我们知道,警方招录警员不仅要经过严格的考试,还要经过严格的政审,可是,对招录协警为什么就不那么严格呢?要知道,协警所从事的工作和正式警察实际上并没什么不同。如果有关部门对王治家经过严格政审的话,是不难还原其逃犯身份的。
第三,作为一个临时羁押嫌疑犯的地方,看守所算得上是一个“是非之地”。这些年,全国许多稀奇古怪的死法(譬如“躲猫猫死”)发生在看守所,这与看守所工作人员的素质关系甚大。试想,王治家因家庭琐事可以将妻子打成重伤,其基本素质堪忧,谁能保证他不会在看守所里胡作非为?
“临时工”当然不是“垃圾筐”。可问题是,当人们都把垃圾扔进“筐”里的时候,再干净的“筐”也就成为了“垃圾筐”———“临时工”从来就没有原罪,更不是此事的看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