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洛阳10月1日电(贾真真 李明豫)1日,记者从河南省消防部门了解到,由于存在自动消防设施未施工完毕、消防水系统完全瘫痪、大量使用可燃易燃材料装修、防火防烟措施未落实、基础消防设施不到位等诸多问题,洛阳市某大型商场被公安、消防等多部门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组依法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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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0日,消防部门对洛龙区“四类场所”进行“清剿火患”检查时,发现位于洛龙区牡丹大道的某大型商场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问题。正进行装修改造的该商场,室内消火栓系统无水,缺水带和水枪,未安装消火栓栓口、消火栓启泵按钮、手动报警按钮、无感烟探测器、灭火器等,电缆井层间楼板未封堵,楼梯间疏散出口处未安装防火门,消防设备备用电源未连接,室外消防通道未硬化,存在大量火灾隐患。
而商场有6名施工人员更是无视消防安全,在有许多木头、纸箱、泡沫板、油漆等易燃物的施工现场吸烟。由于商场位于闹市区,且为高层商住楼的1至4层,建筑面积一万四千多平方米,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根据该商场情况,洛阳消防支队向市政府提交了《关于对某某施工现场实施临时查封的请示》,并提请市公安局依法将6名吸烟施工人员实施行政拘留。经市政府批准,30日中午,由洛阳市消防支队、洛阳市建委装饰办、洛龙区公安派出所等多部门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小组,对该商场实施临时查封,并对该商场下发了限期一个月的整改通知书。
据消防人员介绍,节假日期间是防范火灾隐患的重要时期,歌舞厅、洗浴、公共娱乐、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沿街门店、节日期间举办各类活动的重点场所等都为火灾易发的场所,应加强防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