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兰州9月29日电 (余升华)记者29日从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甘肃今年9月下发的《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实施办法》规定,甘肃将对获得质量奖的企业和组织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奖励。
获得此项奖励的企业和组织不仅拥有100万元奖励,甘肃省发改委、甘肃省工信委等部门也将在各项扶持政策上对获奖企业给予倾斜,在产业发展、融资信贷等方面会优先考虑。
甘肃省质监局副局长张矛表示,该奖项属政府行为,评审工作不向被评审单位收取任何费用,工作经费由省级财政专项拨付,同时,每年获奖企业和组织不超过3个,奖励经费列入每年度省财政预算。
此前,甘肃印发的《甘肃省推进质量振兴工作方案》中已明确要求“设立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对推进质量振兴工作中成绩卓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甘肃此次实施质量奖,旨在深入实施工业强省战略,推进质量振兴工作,引导和激励全省企业建立和实施卓越的质量管理经营模式,提升企业综合质量和竞争力,提高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全省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甘肃省人民政府质量奖实施办法》还规定,获奖企业和组织要制定提高质量水平的新目标,运用质量管理的新理论、新方法,及时总结具有本企业特色的质量管理实践和经验,确保质量持续改进。(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