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政府服务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的意见,提出今后每年将投入不少于10亿元的省级财政资金,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对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产业化示范工程、创新能力建设、产业链和产业基地培育等将给予重点支持。
山东省提出,为支持新兴产业发展,各级政府将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形成上下配套联动的资金投入机制。包括设立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投基金,争取设立中央财政参股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投基金,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市、区)设立地方财政参股的创投基金等。
山东省还表示,将鼓励黄河三角洲产业投资基金、山东半岛蓝色经济产业投资基金等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倾斜。
此外,在用地方面山东省提出,各级政府应优先保障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用地,对属于优先发展产业且用地集约的工业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土地等别相对应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
(记者袁军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