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评论员 沈彬
一起普通的争执引发了斗殴,之后通知了警方,伤者也送医,照理说就该由“有关部门”处理了。但是目击者们却坚持向电视台曝光,在文字材料上郑重签名并按手印——足足20个红手印。
原来,案件发生在K256次列车上,9月25日晚,3名铁路通勤职工(目击者当时只知他们是普通乘客),与列车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及打斗”,导致一名“通勤职工”死亡。很难想象,本应为乘客提供安全服务的列车,成了打斗致死事件的发生地,而打斗一方居然就是该次列车的工作人员!
目前铁路警方已介入调查。铁路人员打人,由铁路警方办理,所以才有20个与死者素不相识的乘客按手印,向媒体曝光,这背后是公众对铁路部门能否公正处理此案的严重焦虑,是对铁路系统能否严格守法的严重担忧。
公众对铁老大的这种焦虑,并非没有理由。远的不说,昨天《东方早报》报道了胶济铁路“违法运行”近4个月的新闻。该铁路的建设严重违反环境保护法“三同时”的规定,紧贴居民区,造成严重噪音污染,房屋开裂。2010年11月,环保部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但线路还在运营;今年4月,环保部又下发“最后通牒”,要求在5月31日前停运,称“你公司逾期不履行的,我部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作为典型违法案件向社会公开”。但即便在《人民日报》于6月14日对之曝光后,胶济铁路还是没有停下来。
连普通百姓都看出来了:胳膊拧不过大腿,环保部顶不过铁路公司。环保部一官员无奈地说:铁路公司不执行政府处罚,“我们也没有办法”。视国家法律如无物,视政府处罚如无物,视权威媒体监督如无物,自成体系,呼风唤雨,就是铁老大的公众形象。
在涉及铁路的案件处理上,铁老大更是如此,长期以来拥有独立的铁路司法系统——让铁路警察处理铁路人员打人案,让铁路判决涉及铁路利益的案件……正像最高检铁路运输检察厅原厅长陈振东说的:“由于铁路公检法都属于铁路企业,存在的最大问题是不能秉公办案,公检法三家都听铁路企业的。”
比如2008年5月,北京女律师王宇与车站工作人员发生“肢体冲突”。7个月后,王被铁路警方抓走,罪名是她当初的一巴掌,把一个身高一米八的男性铁路工作人员打成“重伤”;最终她被铁路法院判处3年徒刑。再比如今年春运时,大学生赵伟在火车上被铁路人员叫走,次日赵离奇地在大庆车站的候车厅里“跳楼自杀”。最后“专案组”宣布:赵伟确系“自行翻越护栏”坠落,家属对此没有异议。
这些案件都引起了公众的严重质疑。一方当事人是铁路,但调查的、仲裁的、执法的,还是铁路部门,即便算是“实质正义”,也是“自己做自己的法官”,自然也会引发公众对办案公正的焦虑。所以,在K256次案件中,那么多乘客义愤填膺,按下手印,向媒体曝光,就是希望在铁路自查自纠之外,引入第三方机制:这个铁道部有没有读懂呢?
好在改变正在发生。2009年中央下发文件要求:铁路公检法与铁路运输企业分离,一次性整体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特别是今年,铁路的司法改革进入了快车道。今年3月的“两会”上提出,要在今年6月底前,将全国的铁路法院、检察院全部划归地方管理。目前,北京市完成了铁路司法机关划转地方的工作;南昌等地的划转工作也进入“冲刺”阶段。
就本案来说,铁道部要求上海铁路局、南昌铁路局高度重视。这体现了铁道部作为行业主管部门的态度。但我们更期待南昌铁路检察院、南昌铁路运输法院,在划归地方之后,作为第三方,中立地完成对这起案件的司法监督和审判。此外,铁路警方应以开放的姿态,向公众释疑,做到“看得见的正义”,应及时、详细地向公众通报案情进展;全面调取证据,特别是要向那20个按手印的乘客取证;对于尸体检验,应请铁路系统外的专家主持……
20个鲜红的手印,是对铁老大长期以来自成体系、难受法律制约的严重焦虑。铁道部有没有读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