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新闻网/讯)从有关方面了解到,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茂名市继续试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有关问题的复函”,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茂名市今年继续试行车辆通行费年票制,试行期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其年票及委托高速公路代收次票的收费标准,仍然按原来批准的标准执行。
茂名市各辖区的车辆,可到茂名市任一征收所办理正常的缴费业务,车主也可以持各银行的银联卡进行正常缴费。我市的车主可到新尚路信宜公路车辆通行费征收所、或人民北路车辆检测站旁边的车辆年票咨询点进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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