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中午,镇隆派出所接指挥中心110转报称,在镇隆镇某砖厂内有人打架。接报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原来在该砖厂工作的外来工刘某友(男,39岁,重庆市南川区人)因工资问题,与该厂负责人林某弟(男,41岁,福建省长乐市人)及管理人员李某(男,32岁,福建省长乐市人)发生激烈口角,导致相互有肢体冲突。民警迅速制止了双方的争吵,并将双方当事人带回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经了解,刘某友原计划领取工资后回家过年,但因工资计算方法等问题与资方发生争议,双方僵持不下。刘某友表示如果不能及时领到工资回家,准备到劳动局等相关部门去投诉,且有可能做出其它不理智行为。掌握到这一信息后,民警及时与该厂负责人林某弟沟通,协调双方妥善处理此事。经过民警的不懈努力,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厂方一次性支付完毕刘某友的工资8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