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电白区罗坑镇的杀人疑犯刘某槐,在其家属的陪同下,主动到电白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投案自首,从而结束了一年多的潜逃生涯。
2013年10月9日,刘某槐等人因经济纠纷与受害人李某勇谈判无果,随后,李某勇与黄某五驾驶摩托车离开,而刘某槐及犯罪嫌疑人吴某国等人开车直追,追到罗坑镇横山路口时将李某勇两人撞倒,导致李某勇和黄某五当场死亡。案发后,刘某槐一直潜逃在外。
自“六大专项行动”开展后,电白警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多次上门做刘某槐家属的思想工作,使其家属认识到潜逃不是出路,于是动员刘某槐到区公安分局投案自首。目前,等待犯罪嫌疑人刘某槐的将是故意杀人罪,但鉴于自首情节,应该可以从轻处理。